刊登日期: | 2016/7/22 |
發文日期: | 2016/7/22 |
發文字號: | 府教國二字第1052423787號 |
主旨: | 公告本縣縣立蔦松國民中學委託「財團法人雲林縣傳統教育基金會」辦理。 |
依據: |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第八條。 |
公告事項公告: |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第八條。一、旨揭事項經104年10月23日送請相關學者專家初審,及105年7月6日雲林縣教育審議委員會複審通過,並經本府核准委託財團法人雲林縣傳統教育基金會辦理本縣縣立蔦松國民中學。 二、委託辦理期間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 |